中華民國童軍參加「香港童軍總會訓練署」香港東莞交流活動

 

報名辦法

 

一、活動緣起:本會接獲香港童軍總會邀請,將組隊前往東莞台商子弟學校之生命力營地參加由該會訓練署之童軍技能評審局舉辦2012-2013年度童軍技能評審計劃年度聚會,進行交流與觀摩。

 

二、活動日期:民國10238日至10

 

三、活動地點:香港童軍總會及東莞台商子弟學校生命力營地

 

四、活動目的:

 

1、參與香港童軍2012-2013年度童軍技能評審計劃年度聚會,促進交流

 

2、觀摩東莞台商子弟學校之生命力營地

 

3、聯誼與促進交流與瞭解

 

五、活動內容

 

1、參訪營地、露營、營火、野炊及經驗交流

 

2、參訪香港童軍總會、龍堡賓館

 

六、活動日程:

 

1、308(星期五台北前往香港 預定住宿香港龍堡賓館

 

2、309(星期六由香港經深圳前往東莞 參加聯誼活動(露營)

 

3、310(星期日東莞生命力營地活動 午餐後離營 經深圳、香港搭機返回台北

 

七、參加對象:履行登記之服務員均可報名參加,預計組10人隊伍前往參加。

 

八、經費:

 

1、參加人員應負擔台北香港來回機票、香港至深圳來回交通、龍堡賓館住宿費、繳交香港童軍總會本項活動費港幣300元及其它必要之個人開支,上述費用預估為新台弊12千元。

 

2、以上經費為預估,視實際訂位時機票價格為準,所有費用於組團後,由團員中選出領隊及會計,共同收支,並以多退少補為原則。

 

3、帳篷及露營裝備由個人自行準備。護照及台胞證或港簽費用另計。

 

4、有關經費請各縣市童軍會、就讀學校或所屬團群,酌予補助。

 

九、報名辦法:

 

1、填寫報名表,經縣市童軍會推薦以傳真或郵寄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12394樓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際組收,傳真電話為(022773-6525

 

2、聯絡電話:國際組張文鑫主任,02-27401336分機118

 

3、報名截止日期為26日。

 

十、其他有關辦法及須知另訂之。

 

十一、本辦法經總會核定後實施。

 

 

 

總會公文

 

 

 

報名辦法

 

 

 

報名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lvsscou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