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第   期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實施計畫

一、目 的:

  1. 1.  為配合國家領導青少年政策,健全我國童軍義務服務員訓練制度。
  2. 2.  培育童軍運動領導人才推廣童軍運動。
  3. 3.       加強童軍領導人員瞭解童軍運動的原理和方法。
  4. 4.       透過野外活動和小隊團體生活體驗,研習團務行政及活動領導技巧。
  5. 5.       配合程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設計,增進教師教學能力,達成教學目標。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三、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

四、承辦單位:新竹市童軍會、新竹市山風複式童軍團

五、協辦單位:新竹市立建華國民中學、新竹縣立寶山國民中學

六、訓練內容:透過體驗童軍生活探討組訓方法為主,以習作演示生活考核為輔。
七、訓練方式:依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課程進度實施,採兩階段露營方式進行。
八、訓練日期:102年8月16至18日及8月23日-25日(共計兩階段六天四夜)。
九、訓練地點:新竹市立建華國民中學。(新竹市東區學府路2號)
十、參加對象:年滿20歲,參加童軍(行義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達六個月以上,並辦妥年度

三項登記之童軍服務員或羅浮童軍。

十一、預定名額:32人(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報名後如因人數不足即中止辦理;若活動如

               期舉辦,將於6月10日前寄發繳費通知,繳費後因故不克參加者,需於活動7天

               前提出書面申請可退費,但須扣除報名及退費作業費(活動費用10﹪),活動前6

               天至活動結束,恕不退費。
十二、經費:參加費依總會標準收費,每人新台幣4300元整,請服務單位酌允
補助

十三、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於訓練期間,請惠予公(差)假登記。
十四、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於訓練期間,請依規定穿著標準童軍服務員制服。
十五、報名手續:
   1.填寫報名表交由所屬童軍單位推薦人簽章後,請連同「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訓證書」影

本於102年6月10日截止日前傳真或郵寄新竹市山風複式童軍團,暫不繳報名費。
2.受訓人員於接到繳費通知後,請於7日內透過郵局現金袋方式繳交報名費用,以收到參加費

為完成報名手續。
3.承辦單位地址:300新竹市明湖路309巷35號;連絡電話:0922395483;連絡人員:邱先生。

十六、參加須知

   1.受訓期間不得外出或缺席,未依規定者,不發予結業證書。

   2.訓練期間請服裝整齊、遵守時間。

   3.懷孕二個月以上者不得參加。
十七、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於訓練期間,請服務單位給予公(差)假。並核發參加學員48小時研習

      時數。

十八、訓練活動結束後,全程參與之學員將發給國家研習營「結業證書」乙紙。
十九、本計畫呈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報名網址: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viewform?formkey=dDVxM2R5ejNRbmxYUEVfZ2ItM3l1SEE6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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