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名稱:慶祝中華民國童軍百周年餐會
二、依  據:
(一)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100年工作計畫。
(二)   中華民國童軍創始100年慶祝序列活動籌備委員會工作計畫。
(三)   配合中華民國建國100年暨童軍創始100年慶祝活動,
    擴大慶祝
86屆中華民國童軍節活動。
二、目    的:
藉由「慶祝中華民國建國100年及中華民國童軍創始100年」
,一生難得的機會,在一日童軍一世童軍的精神下,號召全
國各地的服務員伙伴,凝聚在中華民國童軍的旗幟下;在這
屬於童軍人的特別日子,重溫童軍時光,找回無限的歡樂及
許許多多的共同回憶,一齊慶祝中國民國童軍一百歲生日,
並藉此促進全國童軍服務員的交流及大團結,實現四海之內
皆兄弟姊妹的童軍理想。
三、活動日期:中華民國10035日(星期六)
四、活動地點:臺北市政府地下一樓元福樓餐廳(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
五、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六、承辦單位:臺北市童軍會
七、協辦單位:
臺灣省童軍會、新北市童軍會、基隆市童軍會、宜蘭縣童軍會、
桃園縣童軍會、新竹市童軍會、新竹縣童軍會、苗栗縣童軍會、
臺中市童軍會、臺中縣童軍會、彰化縣童軍會、南投縣童軍會、
雲林縣童軍會、嘉義市童軍會、嘉義縣童軍會、臺南市童軍會、
臺南縣童軍會、高雄市童軍會、高雄縣童軍會、屏東縣童軍會、
花蓮縣童軍會、臺東縣童軍會、澎湖縣童軍會、金門縣童軍會、
中華民國童軍文教基金會、中華民國陽明山童軍活動中心
八、活動概要:
(一)   3517:45~20:45時在臺北市政府地下一樓(元福樓)餐廳舉行。
(二)   參加人數:預計一千人。
(三)   餐券每桌20,000元(每桌10人),以桌為單位;餐券每本10張。
(四)   全國各童軍組織計畫桌數如附表,歡迎省、直轄市、縣市童軍
    會及各童軍團踴躍認桌報名參加。
(五)   慶祝餐會收入除支付餐費及會場佈置之外,出席人員每人將致
贈具典藏價值、永恆回憶之精美紀念品乙份。餐會收入除自給自足
外,預計將結餘款回饋童軍總會做為贊助百周年各項慶祝活動之經
費。
(六)   童軍伙伴請著童軍制服,盛裝參與。
(七)   歡迎各參加單位提供表演節目,將安排穿插於餐會中演出。
(八)   建議中部、南部、東部等地區由縣市童軍會承租遊覽車一齊
出席百年難得的盛會。
實施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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